根据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有关要求,以及学校研究生院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,结合航发院推免直博生、第一批申请考核制招生拟录取结果,第一批硕博连读招生拟录取结果,航发院第二批博士招生拟录取结果,由于有学生放弃拟录取资格,因此我院仍剩余1个名额。航发院第三批拟招收申请考核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1名。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,具体招生类型、拟招生人数及招生方式如下:
一、具体招生计划
博导姓名 |
拟招生专业 |
拟招生人数 |
招生类型 |
招生方式 |
李晓东 |
085800能源动力 |
1 |
全日制专业型博士 |
申请考核 |
二、组织管理
航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(以下简称航发院招生工作组),负责研究解决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重大问题,以及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。航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航发院招生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,过程、结果实行公示制度。
航发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,负责招生过程的纪律督查。
研究生招生工作组:
组长:陶智、王文文、胡殿印 副组长:刘火星
成员:李树索、刁旭、赵鑫、谢文婧
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:
组长:王文文
成员:刁旭、罗翔、陈志英、李海旺
三、考核选拔程序
1.报名
申请者需通过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(网址http://yz.chsi.com.cn/)博士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,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支付报名费方视为完成报名。
报名时间为:2021年5月27日17:00至2020年5月28日17:00。
注意:报名过程中考生须填写详细有效的通讯地址,该项为考生接收录取通知书、调档函等重要材料的唯一通讯地址,不予修改。
2.申请条件、报考流程中(提交材料、资格审核、综合考核)、拟录取方法、考试纪律均参考申请考核的相关要求按照以下文件执行:
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发动机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》执行,网址为:http://riae.buaa.edu.cn/info/1108/2292.htm
3. 提交材料
请考生先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,并将所有材料按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,命名方式为:“报名号-姓名-申请考核三批”,发送至buaariae032@163.com。邮件主题为“2021年第三批硕博连读博士材料+姓名+电话”。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: 2021年5月30日12:00前。
同时,将纸质版材料于2021年6月1日16:00前寄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B座B404办公室,谢老师处,电话:61716916。
收到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。
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、完整和正确,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。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,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。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,不论何时,一经查实,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、录取、入学资格或学籍,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。
四、复试及拟录取流程
航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综合考核采用“网络远程复试”方式进行。
笔试时间为5月30日上午。
面试时间为6月1日上午。
具体时间将通过邮件发送,请注意及时查收。
五、其他
1.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,考生可将申诉或投诉发送至wj10702@buaa.edu.cn,对申诉和投诉问题,经调查属实的,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复议。
2.未尽事宜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,考生如有问题请与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,邮箱:wj10702@buaa.edu.cn。
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发动机研究院
2021年5月27日